FCI编号:163
FCI所属组别 :第六组:嗅觉猎犬及相关犬种组
身高:雄性巴吉度肩高11.8-15.0英寸(30.0-38.0厘米) 雌性巴吉度肩高11.0-14.2英寸(28.0-36.0厘米)
体重范围:雄性巴吉度体重50.7-63.9磅(23.0-29.0公斤) 雌性巴吉度体重44.1-59.5磅(20.0-27.0公斤)
头部(头部、面部、眼睛、耳朵、鼻镜、嘴部、口吻、鄂部、牙齿)
头部:鼻子上端几乎与从额断到枕骨的连线平行,比从额断到枕骨这一段的头部大的多。额头和眼下可能有中等数量的皱纹。任何时候头皮都足够松弛使得当头向前或后仰时有明显的皱纹出现。
头骨:圆拱,带有明显的枕骨,额头中等宽度,鼻尾端逐渐变细。
止部:适中鼻子:整体应为黑色,浅色猎犬的可能为褐色或肝色。鼻孔较大,张的很开,可能稍微突出嘴唇。
口吻:整体上倾斜于前颜面,不长。唇:下垂的上嘴唇低于下嘴唇,并与之充分重叠。颌/牙齿:颌强健,发育良好、剪状咬合,上齿与下齿紧密重叠并与两鄂垂直。
眼睛:菱形,既不突出也不深陷,黑色,但浅色猎犬的眼睛颜色可能为中褐色。表情镇静严肃。下眼睑为红色,但不能过红。浅色或黄色眼睛为严重缺陷。
耳朵:自然下垂且位置低,刚好在眼线以下。长;超过嘴末端很多,长度需合适,不能过度。整体狭窄并明显内卷;质地柔软细腻。
躯干(颈部、胸部、肋骨、腰部和背部、躯体前部、皮肤)
颈部:肌肉发达,明显呈弧型,相当长,垂肉明显但不夸张。身躯:整体长而深;马肩隆和整条腿几乎在同一高度。背部:水平且相当宽。从肩部到整条腿接合部的长度应合适。
腰部:可能有轻微弧度。胸部:胸骨突出但胸部不能狭窄或过深。肋骨环布凸显,无凸缘,明显后收。
四肢(前驱、肩部、上肢、胶骨关节、胶骨、足掌、后躯、大腿、飞节、关节和飞节指甲)
前躯:前腿短而有力,骨头大。腿低处的皮肤有褶皱。肩部:肩胛明显后收;肩不沉重。
肘部:不外弯也不内翻,与身体侧部非常相称。前肢:上前肢轻微内斜,但不影响自如的活动或导致站立或活动时两腿相接触。
胶骨:关节上翻为严重缺陷。后躯:肌肉发达,站立良好,后视时几乎是球面效果。飞节和足掌间的皮肤有褶皱,由于皮肤松弛,关节后面有细微的囊状下垂。
膝关节:弯曲良好。
飞节:能很好向下,在下面轻微弯曲,但不内翻或外弯,自然站立时刚好位于身体下。
脚:巨大,趾关节上跷,肉垫良好。前脚掌直指前方或略外翻,但总是站立良好,带有肉垫的脚趾平均承重,因此会留下很大的脚印,脚与地面完全接触。
尾巴
位置合适,相当长,根部强壮,渐渐变细,下部有适量的粗毛。行走时尾巴高举,并轻微弯曲,卷曲或高兴时决不能为马刀尾。
步态/运动
前腿向前迈动良好,动作平稳,自然;后腿显示出强有力的驱动力,前后运动时无偏离。飞节和后膝盖骨在运动时绝不能僵硬,脚趾绝不能拖曳。
失格条件
缺陷:任何与上述各点的背离均视为缺陷,任何身体或行为上明显表现失常之犬均为失格。